通 告 各地区、农资商、种植户: 由于长期使用草甘麟土壤受损严重,造成土壤板结,影响作物生长,同时对环境产生影响,污染水资源等,现决定在我区内全面实行禁运、禁售、禁用“草甘麟”。 一、特区农业部门不定时对农资店进行检查,农资商要积极配合。 二、农资店现有的“草甘麟”,于2021年4月20日前下架处理,不给予销售(区内现有的少量“草甘麟”只准用在橡胶地或 非耕地)。 三、可使用替代“草甘麟”的除草剂,如:草铉麟、草甘麟 铉盐、敌草快等。 四、本通告于2021年4月10日正式执行。 五、自通告之日起,农业部门、各关卡、农资商、种植户等 必须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如违反本规定,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地方行政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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