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感二、岩光罕)根据“和团会”依法治区、加强法治建设的指示要求,特区政法部门对违反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为了震慑不法分子、教育人民遵守法纪、扩大社会效果,2022年4月10日,政法系统有关单位在南板地区召开公判大会,对几起杀人案件进行公开判决,以示警戒。南板地区管委会组织部分乡、村群众代表参加了大会。 根据督察局公诉,故意杀人罪犯科飘、男、45岁、哈尼族、文盲、系南板地区帕章乡帕鹏老寨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罪犯科飘于2020年7月21日因故意杀人,造成1人死亡。科飘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影响极大。 故意杀人罪犯别特、男、29岁、僾尼族、文盲、系南板地区玖伟乡普玛村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罪犯别特于2021年8月5日因故意杀人,造成1人死亡。别特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影响极大。 故意杀人罪犯岩光、男、35岁、文盲、布朗族、系南板地区勐坎乡回衮村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罪犯岩光于2020年7月5日因故意杀人,造成2人死亡。岩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影响极大。 依据《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刑法》第164条之规定,上述三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呈报上级复核批准,于2022年4月9日将三名罪犯验明正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法治是维护特区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和平、团结、发展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特区“和团会”始终把依法治区作为治区理政的重要依据,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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