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警办字【2017】第046号 在我区经商的中国籍公民: 根据中国勐海县公安局关于对在境外(四特区)注册经商的中国籍公民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以便于其合法通行、经商的便民举措。在四特区注册经商的中国籍公民,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的,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我区工商税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到警察局办证大厅登记。我局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逐步与中国相关部门对接,以促成在我区经商的中国籍公民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特此通告! 缅 甸 掸 邦 东 部 第 四 特 区 警 察 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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