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和平与团结委员会书记处文件 书记字(2017)第006号
关于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下属三个地区政法科及 各警察中队更名的通知
根据2017年9月14日书记处会议研究,决定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下属三个地区政法科及各警察中队更名如下: 1、 原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中文名称不变,缅文名称更改。 2、 原勐拉地区政法科更名为“勐拉地区警察局”。 3、 原色勒地区政法科更名为“色勒地区警察局”。 4、 原南板地区政法科更名为“南板地区警察局”。 5、 原勐马警察中队更名为“勐马派出所”。 6、 原景康警察中队更名为“景康派出所”。 7、 原勐索警察中队更名为“勐索派出所”。 特此通知
和平与团结委员会书记处 2017年9月16日 缅文▲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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