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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勐拉城区内外养殖牲畜的注意通告

2018-11-12 19:09| 发布者: sxa| 查看: 4049| 评论: 0

摘要: 关于在勐拉城区内外养殖牲畜的注意通告

  

 

勐拉城市周边、村寨:

经调查在城市周边、村寨住宅区养殖牲畜会造成环境及空气污染,使蚊虫增多引起媒介传染病如登革热、乙脑等疫病爆发。

为搞好城市及周边村寨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特区市政综合管理办和卫生局规定,由地区、乡、村三级行政单位相互配合,进行宣传、监督、执行。详细规定如下:

一、城市周边村寨住宅区禁止饲养牲畜(猪、牛、羊)。

二、村寨住宅区外50100米位置,可以圈养牲畜,但必须经得本村村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卫生局备案。

三、城市周边村寨住宅区小规模圈养牲畜,必须接受市政和卫生局不定时检查,达不到卫生条件的一律取缔。

特此通告

 

 

 

特区市政综合管理办                      特区卫生局

 

 

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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