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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林业局:土地管理及房屋管理费征收的通知

2018-12-27 14:59| 发布者: sxa| 查看: 1493| 评论: 0

摘要: 土地林业局关于土地管理及房屋管理费征收的通知

通   知

   为了更好的执行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土地管理暂行实施条例》,搞好土地管理,全面完成2018年度土地管理及房屋管理费的征收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宾馆酒店用地3.00/平方米,出租房用地2.00元平方米,空地0.20/平方米,建筑面积0.20/平方米。

二、收费地点

   新东方综合收费处土地林业局办公处开票,财务室交费。

三、收费时间

   20181225日起至2019131日止。

四、按土地林业局落实范围征收,若面积用途发生增改变化的,望各用户自行上报,按实际发生数额征收。否则,查出增加部分按发放土地证时间,加倍征收其费用。

五、望各用户积极配合土地林业局工作,交费时带齐有关证件、票据。逾期不交者,每超5天征收5%的滞纳金。

六、办公收费时间:

上午 8:  0010:  30(缅甸时间)   9: 3012:  00 (北京时间)

下午 1:  002:   30 (缅甸时间)   2: 304:   00  (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第四特区土地林业局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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