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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警察局发布规范使用遥控飞行器、航拍器的通告

2019-11-3 18:30| 发布者: sxa| 查看: 1327| 评论: 0

摘要: 特区警察局发布规范使用遥控飞行器、航拍器的通告


 

2019】警通字第057

 

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特区公共安全。现就遥控飞行器、航拍器的使用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特区范围内禁止擅自使用遥控飞行器、航拍器。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需先向警察局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未经审批擅自使用者,经查获将对其进行如下处理:

      1、一经查获将收缴其使用器械。

      2、经查实为娱乐性的,将视其情节处罚金人民币20005000元;拘留15天,窃取情报信息等非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群众发现使用飞行器、航拍器举报,将对举报者严格保密。经警察查实为非法使用的,将按奖励制度对举报者进行奖励。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20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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