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20】警通字第005号
特区广大居民、公司企业、个体: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我区在清查管控期间,未经允许禁止外来人员从任何通道进入我区。一经查实,将对公司企业取消营业资格,对相关人员处以刑事拘留30天并罚款20-50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警 察 局 2020年2月3日 缅文▼ 傣文▼ 僾伲文▼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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