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勐拉地区核酸检测工作已经圆满完成,经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及友邻对外友好协会医疗组多方论证和会商研判,决定自2021年1月21日0时(缅时)起对勐拉地区予以逐步解除封控管理,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序解除封控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逐步解除封控:勐拉城区南杩河以南区域于1月21日0时(缅时)解除封控;南杩河以北区域于1月22日0时(缅时)解除封控;城区周边村寨于1月23日0时(缅时)解除封控;万秀开发区计划于1月23日0时(缅时)解除封控,南板、勐拉、色勒各地区间保障货物通行,禁止人员流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解除封闭管理后,广大居民仍需严格按照“解封不解防”原则,继续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价格也保持稳定,完全能够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解除封控后,大家可有序采购,无需恐慌抢购。 三、继续暂停勐拉地区KTV、慢摇吧、网吧、茶室、酒吧、烧烤摊、足浴桑拿、游戏厅、按摩店、露天小吃摊点等经营和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允许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提供外卖或打包外带服务,禁止堂食。 四、增强防护意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 五、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37.3℃及以上)、干咳、咽喉不适、嗅觉不灵敏等症状,及时到缅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任何个体诊所不得接诊、滞留上述患者,应负责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违反规定导致疫情传播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取消大型联欢、聚餐等活动,丧事实行快办简办,婚嫁推迟或停办,各村寨间不得互相串门、聚会。 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方可进入。 八、所有公共场所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须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配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 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隐瞒境外旅居史、非法入境人员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人员、违规接纳区外非法入境人员住宿、居留的行为。举报电话:5568110(24小时接听)。 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 2021 年 1 月 20 日 勐拉城区区域划分图 缅文▲ 傣文▲ 僾伲文▲ 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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