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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特区客运总站统一管理客运车辆的通告

2024-11-27 11:43| 发布者: sxa| 查看: 63| 评论: 0

摘要: 关于设立特区客运总站统一管理客运车辆的通告
通  告

为优化整合特区客运资源,有效打击非法私运乱象,经特区经济委批准,于2024年11月15日成立第四特区客运总站,统一规划全区客运路线,规范管理全区客运车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四特区客运总站位于勐拉零公里货场内(原缅甸车站地址),后续将分别在色勒、景康、南板设立客运分站。

二、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勐拉经营各条客运线路的客运车辆,需全部进入客运总站统一停放及发车。

三、在2024年12月1日前,所有经营客运业务的车队、司机及车辆要到客运总公司完成备案、经营资质认证及车检等相关手续,合法开展客运业务。

四、2024年12月10日起,商务局、税务局、交警大队、客运站等部门将在全区各主要道路、关卡开展联合检查,查验客运车辆、司机是否持证运营,打击整治“黑车”无证运营、客运车辆乱停占道及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乱象。

五、特区客运总站办公时间:

(缅时)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中时)上午 9:30—12:30,下午3:00—6:00

特此通告。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客运总站

20241124

缅 文▼

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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